更新时间:2010年11月03日 16:59
就榜上有名。
“得了吧!就是开苞,我也要找个阳光大男孩,最起码干净,用二手货,质量不放心还不安全,给您刘大美人省省吧!嘴倒挺大!你家的,领了证都不知道谁家的呢!别哪天蹦出个秦香莲拖个孩子,您老到时哭都来不及!人家公主好歹有个当皇帝的哥哥,不愁找下家,可您呢?”
刁钻的话里,蕴藏了我第三十次的劝鉴。不是见不得好友幸福,也不是对那个编辑有成见,一直没告诉冰冰我搬离那个两个卧房公寓的真相:
一次,冰冰去见客户,我刚洗完澡一个人在看电视,冰冰的编辑男友造访。在我第N遍委婉地对他说冰冰要夜半才能回来,他还没有要走的意思,并且对穿着保守睡衣的我流露出像发情的公狗一样龌龊的目光时,我就对这男人毫无好感。文人,无论古今,都喜欢自命风流,风流和下流虽只有一字之别,性质却差天差地。心里是极不赞成冰冰和他交往,可每每看到好友谈论他时幸福的笑脸,又不忍泼下冷水。也许,食色,只是男人的生理在作祟,我宁愿他是一个控制不住生理,心理上还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
“乐乐,服了你这张嘴,我认输。没劲,每次都是你占上风!”
刘冰的声音里有勉强的撒娇,即使小心隐藏,也没满过我这多少年的姐妹的耳朵。她应该是不高兴的吧,因为我污蔑了心里的男人。
“冰冰!刚刚跟你闹着玩的,生气了?要不我今晚过去以身相许?但前提你要先把你身上那老编的味道消毒掩盖彻底一些!”
我不想因为一个不相干的男人破坏自己和冰冰这么多年的友情,急忙拉回话题,上当也好,受伤也好,每个人一生都不可能避免,也许我只是杞人忧天。
“乐乐,谢谢你!有时间搬回来住吧,你不在,……我会很寂寞!”
刘冰的声音有些落寞,也许她从来都懂得我的暗示,只是自欺欺人的不想面对。对于情感,女人的直觉比任何动物都灵敏,不去找寻真相,只因为害怕失去与受伤!
“傻丫头,这可是你说的,等我没钱交房租,过去蹭的时候你可别后悔?”
我尽量把语调放轻松,明天能发生什么,没人会预测到,我们现在又何必把自己弄得神经兮兮的!
结束了和刘冰的通话,时针已经指到了中午11点,我也该出去赴自己一个人的约会了。画了一个浅浅的妆,拎起手提包,知会过前台别给我叫午饭,像会客户一样,在众人的打招呼声中走出公司,感觉自己像穿了一件皇帝的新装,走上了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