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年07月23日 11:43
互相比较,皆超越前人。《金瓶梅》之写性只是干燥之说明叙述,而《红牡丹》之写性则侧重在气氛之烘托与渲染,民国近五十年来之新小说作家,绝无人如此大胆,无人敢以如此多笔墨从事热辣辣之性的描写。林语堂先生之敢于如此运用笔墨,推其缘故,主要原因,本书原系英文著作而在英国出版,当时为一九六一,即中华民国五十年,与西方道德气温或人生观较为接近之故。书中对爱情之含义颇多隽永妙语,启人深思,可做“爱经”读,若谓有启聋振聩之功,亦无不可。
文学既非历史,故非如照像录音,亦即其理想成分,必不可免。本书之理想成分尤多,读者不难见出。如若水与白薇之隐居于富春江畔,诗情画意,恩爱神仙,人间能有几对!牡丹之美,人间能有几人!然想象却不可背乎真情实况,否则便有与真实不调谐处。仅就译者所知,本书中有数项细节,颇觉其背乎情理。第一,清末女人坐茶馆,在北京似不可能,因在民国十几年,尚不记得曾经见过。第二,跑江湖卖艺人虽有俚戏玩笑,只是拿自己人挖苦损骂,绝不敢向女客稍涉不敬,本书中牡丹在天桥观看打拳,打拳人傅南涛竟敢向牡丹唱曲调笑,既绝不可能,亦使人极为厌恶,译者将此部分之小调略而未译。低级社会亦有其传统道德,并非纯然自由狂放。第三,天桥盲目关外大汉绝无唱《王昭君》之理,译者亦略去歌名,未予译出。第四,傅南涛一粗壮汉子而竟练道家之太极拳与外行人牡丹看,林先生且数度称练时刚猛用力,不但气氛矛盾,且与以柔为主之太极拳理大为不合。傅南涛若练花拳绣腿之少林,或六合,或醉八仙,或螳螂,或咏春,皆无不可。此恐系林先生或对中国低级社会颇少观察,对中国武术不甚熟悉之故。又因写女人腿美,而令牡丹穿瘦而露出玉腿之美的马裤,在清末民初,亦不甚可能。至于清末江苏有无女浴室供牡丹前去洗澡,非译者所知,不敢妄论。
以上数项,非本书要点,即便错误,亦无关紧要,瑕不掩瑜,不足为原著病也。
原著故事年代在清末光绪年间,故事中数封书信皆以浅显文言译出,以符合背景时代。诗、歌谣、对联皆求其形似,俱求平易,不尚艰涩,招致译文生硬古怪之“当……时候”、“假若”、“地”、“底”、“它们”、“被”、“些”、“着”、“有着”、“和”等词,全尽量避免。“假若明天,”她说,“她自杀身死……”此等腰斩两截的洋句法,未敢盲目崇洋,随俗采用。以上各点,全与过去译《武则天正传》、《中国传奇小说》、《京华烟云》时,同为译者所不取,严以自律,以求文字通顺自然。
黄肇珩女士在《林语堂先生的写作生活》一文中,曾有下面一段文字:
〖八部小说中,最香艳的,算廿五年前出版的The red Peony(红牡丹),这部描述清末一个中国妇人大胆寻求爱情的故事。其中有一、二段描写男女关系,非常露骨。林语堂说,在外国这些描写是很寻常而无所谓的。如果译成中文,恐怕就要删除。
(见《无所不谈集》,页七八一)〗
但是,我翻译时,却将那若干段都忠实译出,丝毫未曾删减。一则表示尊重原作,二则尊重原著作者林先生,三则仰体孔夫子删诗不删《关雎》之意,四则……欲语还休吧。倘若中国的清教徒那些卫“道”之士想欣赏林先生的创作艺术,只须将门儿关上把此数段艳文偷偷儿看几遍,也就与道心无大碍了。
张振玉记
民国六十六年十一月
于台北燕庐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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