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年12月29日 19:19
暖者自升,冷者旋降,回转周流,至于同温等热而后已。
是故任天演之自然,而去其牵沮之力,则一群之众,其战胜而亨,而为斯群之大分者,固不必最宜,将皆各有所宜,以与其群相结。其为数也既多,其合力也自厚,其孳生也自蕃。夫以多数胜少数者,天之道也,而 又 何 虑 于 前 所 指 二 十 而一之莠民也哉!此善群进种之至术也。
今夫一国之治,自外言之,则有邦交;自内言之,则有民政。邦交民政之事,必操之聪明强固,勤智刚毅而仁之人,夫而后国强而民富者,常智所与知也。由吾之术,不肖自降,贤者自升,邦交民政之事,必得其宜者为之主,且与时偕行,流而不滞,将不止富强而已,抑将有进种之效焉。此固人事之足恃,而有功者矣。夫何必择种留良,如园夫之治草木哉!
复案:赫胥黎氏是篇,所谓去其所傅者,最为有国者所难能。能则其国无不强,其群无不进者。此质家亲亲,必不能也;文家尊尊,亦不能也;惟尚贤课名实者能之。尚贤则近墨,课名实则近于申商。故其为术,在中国中古以来,罕有用者,而用者乃在今日之西国。英伦民气最伸,故其术最先用,用之亦最有功。如广立民报,而守直言不禁之盟。宋宁宗嘉定七年,英王约翰与其民所立约,名马格那吒达,华言大典。保、公二党,递主国成,以互相稽察。凡此之为,皆惟恐所傅者不去故也。斯宾塞群学保种公例二,曰:凡物欲种传而盛者,必未成丁以前,所得利益,与其功能作反比例;既成丁之后,所得利益,与功能作正比例。反是者衰灭。
其《群谊篇》立进种大例三:一曰民既成丁,功食相准;二曰民各有畔,不相侵欺;三曰两害相权,己轻群重。此其言乃集希腊、罗马与二百年来格致诸学之大成,而施诸邦国理平之际。有国者安危利菑则亦已耳,诚欲自存,赫、斯二氏之言,殆无以易也。赫所谓去其所傅,与斯所谓功食相准者,言有正负之殊,而其理则一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