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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2

书名:状元郎未婚夫为娶公主,把我扔给了乞丐 作者:夏无双 本章字数:1865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1:18


2

我这一生,父母早亡,很小就被骗进勾栏院,那时小,便让我当跑堂。

迎来送往,顺便给楼里姑娘们买胭脂水粉药膏。

长到了十岁,老鸨让我当舞姬,这是一门顶赚钱的活,我没多想就答应了。

跳了四年舞,我越发长开了。因为我身段好,模样好,老鸨几次想强逼着我接客。

有几个和我一起长大的姑娘,性子软被逼着卖了身。

结果没过两年,就被沉了河。

尸体飘在下河道里,全身都被泡臭了。

她们悄无声息地死了,没有人在意,也没有人管。

这个世道就是这样,人命比畜生贱。

我不想卖身,所以我就跑。跑着跑着就遇到了林初霁。

他是寒门学子,家里穷得叮当响,还带着一个瞎了眼的老娘,母子二人相依为命。

我躲避青楼的家丁无意闯进了林初霁家里。

我躲在他家的草垛里,扒开一点缝瞧着母子二人。

昨夜下了一夜雨,她娘腿疾犯了,林初霁在院子里给他娘捶腿。

已经秋末,寒气袭人。林初霁却捏得满头是汗。

她娘看不清拿着巾子胡乱地给他擦汗,林初霁小心地把脸凑上去。

她娘擦着擦着就落下了泪来。

悔恨自责地垂着自己的胸口。

“都是娘拖累了你,都是娘对不起你。若不是我这个累赘,我儿一定过得比现在好。”

她哭得伤心欲绝,仿佛要把这么多年的委屈全部倒出来。

“街坊邻居都和我说了,县令的女儿看上了你,若不是有我这个瞎娘在,我儿一定比现在强。”

林初霁将头摇得像拨浪鼓,嫩白的皮肤泛着红晕,他唇红齿白,比大部分的姑娘家还要好看。

他握着他娘鸡爪一般的手郑重地说:“儿子不需要依附别人,儿子靠自己也能挣来前程。儿子一定能高中,等儿子高中了,就带娘去治病,一定将娘的眼睛治好。”

他娘的眼睛是林初霁的心病,他家在小时候遭了大火,父亲被烧死了。他娘为了救他,被浓烟熏瞎了眼睛。

她娘抚摸着林初霁的脸,似要在心中描摹出他的样子。

她的眼睛瞎了十年,如今早已想象不出来自己儿子长什么样子了。

“我相信我儿,我信我儿定能高中状元,光耀门楣。”

母子两个抱作一团。

我看着他们莫名落下泪来,有娘真好,可我没有娘。

林初霁听到我抽泣的声音,吓得赶紧将他

娘护在身后。

我抹了把眼泪从草垛里钻出来,他看到是我,竟准确叫出了我的名字。

“婉容姑娘?”他脸突然红了起来,看着我一脸羞涩。

我瞧着这个书生真有意思,竟是比女儿家还要害臊。

他娘在身后焦急地问:“是谁,谁来了?”

我蹲下身,握住他娘的手,娇滴滴地说:“我是您儿子的朋友。”

他娘不明所以,但很高兴,不断地抚摸着我的手,满脸笑意:“初霁竟也有朋友了,有朋友好,多个朋友多一条出路。”

林初霁把我拉到一旁,有些不可置信,压低声音问我:“你什么时候是我朋友了。你连我叫什么都不知道。”

我扬起笑脸,说:“你叫初霁啊。”

他被我堵得不知道说什么好,看我笑得肆意,不自觉也跟着笑。

后来我才知道,他之所以认识我,是因为他曾在我设的粥棚里领过两碗米汤。

我只记得我是六月初六生的,每年我生日那天,都会在流民窟前支一个摊,亲手煮粥,分发给路过的流民或者乞丐,也可以是囊中羞涩的人。

这个世间难民是这样的多,我做这些不需要别人的回报,只是想告诉自己,没有人为我庆祝,我就与民同庆。

可有人因为这事记得我,我还是很高兴。

就这样,我时常会来找林初霁,我还带着我的好姐妹青青一起来给他娘治病。

青青祖上是行医的,但她投错了胎,成了一个女子。

世人对女子颇有偏见,她空有一身医术却无法施展,只好卖身入青楼,同我一起成为舞姬。

我知道,她比那些劳什子医馆里的大夫强多了。

有了青青的医术,他娘的眼疾竟也真的好了大半,至少能看得清人了。

她娘摘下蒙眼布的那刻,她在逆光中看清了她朝思暮想的儿子的脸。

林初霁是这长亭镇有名的孝子,也是长亭镇出了名的神童。更是玉树临风长得一等一好看的少年郎。

她娘在黑暗中摸索了十年,今日重见天日。

母子二人抱作一团,哭得肝肠寸断。

他娘对着我千恩万谢,林初霁也红着眼看我。

看得我心都软了。

在这个镇子上有很多女孩都想嫁给他。

他却在夜色无人的长街亲了我额头,我心底那些柔软慢慢地发了芽,开了花。

他说:“婉容,等我高中,三媒六聘,迎你过门。”

我满心地欢喜,笑得娇俏:“好,我可记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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