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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书名:格列佛游记 作者:〔英〕斯威夫特 著;张海云 编译 本章字数:3812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31日 22:40


第二章

  关于农民女儿的描写——作者被带到一个集镇,接着被带到了首都——旅途中的详情.

  我女主人有个九岁的女儿,就她的年龄而论,她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一手好针线活儿,打扮起娃娃来也是熟练灵巧.她和她母亲想办法做了个临时的小床供我睡觉.摇篮放在一个衣柜的小抽屉里,因为怕有老鼠伤害到我,她们又把抽屉放在一块悬空的吊板上.我和这一家人住在一起的日子里,这就是成为我的床了;后来我开始学习他们的语言,能够让他们明白我的需要,那床也就被改得更加方便舒适了.这小姑娘非常聪明,我只当着她面脱过一两次衣服,她就会给我穿衣脱衣了.当然,只要她肯让我自己动手,我是从来不会去麻烦她的.她给我做了七件衬衫和一些内衣,用的都是她们那里最精致的布,实际上这些布比麻袋布还要粗.她经常亲手给我洗衣服.她还是我的语言教师,我每指一样东西,她就告诉我在他们本国话里那叫什么.以后的几天里,我就能叫出我所需要的东西的名字了.她脾气很好,身高不到四十英尺,在她那个年龄算个子小的了.她给我起了个名字,叫"格里尔特里格",全家人都这么叫我,后来全国的人也都这么喊我.这个词和拉丁文里的"nanunculus",意大利文里的"hommunceletino",和英文里的"mannikin"(侏儒,矮子)是同一个意思.我能在那个国家里活下来,主要还得归功于她.在那里生活的时间里我们从来都不分开.我管她叫我的"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意思是小保姆.我如果不在这里敬重地提一下她对我的关怀和爱护,那我真是太忘恩负义了.她值得报答,我也衷心希望我有能力报答她的恩德.可我总担心她会因为我而失去宠爱,尽管我是无辜的,而且也出于无奈.

  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邻里们的家中,纷纷开始谈论说我的主人在地里发现了一头怪兽,大小相当于一只"斯没拉克那克",形状却处处像人.它还能模仿人的一举一动,好像有它自己的语言,也学会了几句他们的话.它用两条腿挺着身走路,性情驯良,懂礼貌,怎样指挥他,他就怎样去做.它长着世上最漂亮的四肢,面孔比贵族家中三岁的女儿还要白嫩.有一个农民,就住在附近,他是我主人的一位特殊的朋友,特地来拜访,并想弄清事情的真相.我主人立即把我拿了出来放到桌上,我按照他的命令在桌上走路,抽出腰刀又放回刀鞘.我向主人的朋友致敬,用他们自己的话向他问好,又说欢迎他的到来,一切全是按照我的小保姆教我的话说的.这个人老眼昏花,戴上眼镜想把我看个仔细.这一戴,却叫我忍不住大笑起来,因为他的眼镜就像两个从窗户照进房间来的满月.这一家人弄清楚我是为什么而发笑时,也和我一同大笑起来,老头子傻头傻脑,竟气得脸色都变了.就我不幸的遭遇来说,说他是个守财奴真是一点也不冤枉他.他给我的主人出了一个馊点子,让我主人趁赶集的日子把我带到邻近的镇上去展览.那镇在离我主人家约二十二英里的地方,骑马半个钟头就到了.我看到主人和他的朋友老半天在那儿窃窃私语,有时还指指我,就猜想他们是在打什么坏主意了.我偷听到了他们的一些话,有几句还听懂了.我一害怕就胡思乱想起来.可是第二天早上,我的小保姆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就将整个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我,她是从她母亲那里巧妙地探听得来的.可怜的小姑娘把我抱在怀里,又羞又悲地哭了起来.她担心那些粗鲁的俗人会伤害我.他们把我拿在手里时说不定会把我捏死或者弄断我的手脚.她又说我的性情是那么朴实温和,对自己的面子又是那么顾惜,现在要拿我去给一帮最下流的人当把戏耍赚钱,我该认为那是多么大的耻辱啊.她说爸爸妈妈都已答应她,"格里尔特里格"是她的,可如今她看得出来,他们又要像去年那样来对待她了.去年他们假装给她一只小羊羔,但等到羊长得骠肥体壮时,他们就把它卖给了屠户.至于我自己,倒反没有我的小保姆那样担心.一直我都抱着一个强烈的愿望,总有一天我会恢复自由的.至于被人当作怪物带着到处跑这样不光彩的事,我就把自己当作是这个国家里的一个地道的异乡人,有朝一日我回到英国,人们也决不可能因为我有过这样的不幸遭遇来羞辱我,因为就是大不列颠国王自己,处在我的位置,也同样要遭遇这不幸的.

  那位朋友的话我主人认为可行,到了下一个赶集的日子,就用箱子把我装着到邻近的集镇上去了.他带上我的小保姆,也就是他的小女儿,让她坐在他身后的马鞍上.箱子四面封得严严实实,只有一个小门供我出入,还有就是几个用作流通空气的小孔.小姑娘心很细,她把娃娃床上的被褥拿来放到了箱子里,好让我一路躺着.虽然路只有半个小时,但我却被颠坏了,弄得极不舒服,因为那马每步不但跨出四十多英尺而且起伏很高,箱子仿佛大风暴中的船只上下起伏,不过起伏还远远比船只要频繁.我们的路程好像

比从伦敦到圣奥尔班[注]还要远一点.我主人在一家他常光顾的小旅馆前下了马.他先和旅馆主人商量了一阵,又把必要的准备做好,接着就雇了一名"格鲁特鲁德",就是镇上的喊事员,通知全镇让大家到绿鹰旅馆来观赏一头怪兽;它大小还不及一头"斯泼拉克那克"(那是这个国家一种样子很美的动物,身长约六英尺),全身上下处处像人,会说几句,还能耍一百种有趣的把戏.

  我被放到旅馆最大的房间里的一张桌子上,房间面积差不多有三百平方英尺.我的小保姆紧挨着桌子站在一张矮凳子上,一边照看着我,一边指挥我表演.我主人为了避免人群拥挤,每次只让三十个人进来看我.遵照小保姆的指令在桌子上走来走去.她用我所能听懂的几句话向我提问,我就高声的来回答她.我边向观众致敬边在桌上绕行,说欢迎各位光临,还说了我学会的其他一些话.格兰姆达尔克立契给了我一个针箍大小的容器作酒杯,我拿起这盛满酒的杯子,为大家的健康干杯.我抽出腰刀,学着英国击剑家的样子舞弄了一会.我又拿过保姆给我的当作枪使的麦杆耍了一阵;这玩艺儿我年轻时曾学过.那天我一共表演了十二场,常常被迫一遍又一遍地重复那些舞刀弄枪的把戏,累得我有气无力,苦不堪言.那些看过我表演的人都大肆宣扬,所以人们准备破门而入来观赏.我主人为了维护他自身的利益,除我的小保姆外不让任何人碰我;为了防止出危险,他在桌子四周设了一圈长凳,远远地将我与众人隔开,以使他们碰不到我.但是,一个捣蛋鬼小学生拿起一只榛子对准我的头直扔了过来,差一点就击中了我.那榛子来势凶猛,真要是击中了我,我肯定是给打得脑浆迸裂,因为它差不多有一只小南瓜那么大.不过我很开心看到这小流氓被痛打了一顿,轰出了房间.

  当着大家的面我主人宣布,下一个赶集的日子再同我一起来表演.同时他也给我准备了一辆更为方便舒适的车子.他这样做是很有道理的,因为第一次旅行下来我已疲惫不堪,加上连续八个钟头给人表演,两条腿快要站不住了,说话都有气无力的了.至少过了三天,我才恢复了体力.可是我在家中也得不到休息,因为方圆一百英里内的绅士们听说我的名声后,都赶到我主人的家里来看我.当时带着妻子儿女来看我的人不下三十个(乡下人口很多).每一次我主人让我在家表演时,即使是给一家人看,他也要求按一满屋子的人数收费.虽然我没有被带到镇上去,可是有一度每个星期除星期三是他们的安息日我可以休息外,每天都很难安稳的渡过.

  我主人发现我可能给他赚大钱,就决定把我带到全国各大城市去走一趟.他准备好长途旅行所必需的一切东西,又安排好了家中的事,于一七○三年八月十七日,也就是我到这地方后约两个月的时候,告别妻子,动身前往靠近该帝国中部,离家约三千英里的首都.我主人让他女儿格兰姆达尔克立契骑在马上坐在他身后.她把装着我的箱子系在腰间抱放在膝上.箱子里四周她都用所能找得到的最柔软的棉布材好,棉布下面垫得厚厚的.她把婴儿的小床放在里面,又给我预备了内衣和其他一些必需品,把一切都尽量搞得方便舒适.我们的同行人只有一个男仆,他带着行李骑马跟在后面.

  我主人的计划是让我在沿途所有的市镇上都进行表演,而且,只要有生意,也可以离开大路走上五十或一百英里到村子上或者大户人家去演出.我们一路上慢慢地走,一天走不上一百五六十英里.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有意想照顾我,就抱怨说马把她颠累了.她常常答应我的要求把我从箱子里拿出来,让我呼吸新鲜空气,观赏四野的风光,不过总是用一根带子将我紧紧地牵着.我们过了五六条河,那都比尼罗河和恒河要宽得多,也深得多,像伦敦桥畔的泰晤士河那样的小溪几乎一条也没有.我们一共走了十个星期,我像展品一样在十八个大城市被展出,许多村庄和私人家还不包括在内.

  直到十月二十六日,我们才到首都,用他们的话说叫做"洛布鲁格鲁德",意思是"宇宙的骄傲".我主人在离皇宫不远的一条主要大街上找了一个住处,照平常的样子贴出广告,把我的个人情况详细描述了一番.他租下一间三四百英尺宽的大房间,又预备了直径六十英尺的一张圆桌,我就要在这上面表演.桌面上离桌边三英尺的地方围了一圈三英尺高的护栏,这样可以防止我跌下桌子去.我一天演出十场,所有人看了都惊叹不已,非常满足.他们的话我现在已经说得相当不错了,他们对我说话,每个词我都能听懂.此外,我还学会了他们的字母,不时还能设法解释个把句子.在家时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就一直当我的老师,旅途中空闲时她也教我.她口袋里装了一本与《三松地图册》[注]差不多大的小书.那是给年轻姑娘们看的一本普通读物,内容是关于他们宗教的简要叙述.她就用这本书来教我字母,讲解词义.

  《格列佛游记》作者:[英] 乔纳森·斯威夫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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