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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昏君步步逼人反

书名:烽火戏红妆 作者:田舍翁 本章字数:3262

更新时间:2014年08月02日 22:09


等那些人离去以后,野轩火悄悄的走近那个布包,发现里面躲着的不是任何人,而是自己的好姐妹慕容絮儿。野轩火慢慢的伸出自己的手发现慕容絮儿的身体已经凉透,再也不曾有一丝温度。

记得慕容絮儿是最喜欢暖暖和和的环境的,最喜欢晒太阳的,记得慕容絮儿是最喜欢干干净净整整洁洁的,而今呢,她却落得一席裹身,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怎么会是这个样子?慕容絮儿,她最喜欢的那个慕容絮儿去了哪里。

记得曾经不止一次问过为何要这么喜欢晒太阳,那个时候慕容絮儿没有再说话,只是慢慢的弹起放在石质桌子上的古筝来。来自天上的仙子,一身素衣,及腰长发,两手纤纤,轻轻拨弦,满满的琴音便四散开来。外有满园芳翠,一池清水,再合着微微的清风,这样的景色,让人不想醉都难。

曾经多么好的伊人,而今却化作湿冷的哭鬼。曾经多么向往温暖的一个人,而今却成为一个一席裹身之人?如果那日自己为曾退让的话,是不是躺在这里面的人就会是自己,为什么,为什么要是她,慕容絮儿。

看看四周的天空,熟悉的场景。这里是她和慕容絮儿常来的地方,而且从来都是自己先来到这里,尔后慕容絮儿一蹦一跳的来到这里想,笑着道:“姐姐,又在偷懒么?还真的是让人羡慕嫉妒恨,姐姐每日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像我们这些可怜人,还要练习那些歌舞和琴弦。”

那个时候,慕容絮儿就开始拿着树枝在地上乱写乱画,而自己呢,也就会拿出一本书慢慢的通读起来。那个时候阳光多么美,暖暖的照在彼此的身上。慕容絮儿一蹦一跳的小碎步,还清晰如同昨日,为何人就不是那样的人了呢。

野轩火擦干眼泪,从自己的怀里抽出一本书来,拍了拍那本书所在的位置。只是这次慕絮儿却没有像以往那样坐了下来,没有,慕容絮儿一动未动。野轩火换了一本书对着慕容絮儿道:“是不喜欢那本书吗,我换一本书,可好?”

那个满脸笑容的慕容絮儿再一次出现了,她双手捧脸,极为惬意的享受着午后的阳光,笑道:“还真的是好舒服呢,我都快忘记自己有多久没有享受着暖暖的阳光了。果然过惯了夜行客的生活,似乎被阳光抛弃了。”

“果然是因为不喜欢那本书啊,换一本书就好了。慕絮儿,我说些话,你可别不爱听。虽然现在各家公子将军都很宠你,只是好景如同这花落河中,转瞬即走。现在年华虽好,只是转眼恨就又来到。有些事情还是早些做准备的好,迟了大概就不能够翻身了。”野轩火眉头轻拧,倘若真的有法子,真的想要将慕絮儿变成普通人。

是啊曾经不止一次想如果慕容絮儿和自己都是普通人该多好,一对非常好的姐妹。一起去织布,一起绣花,一起去放纸鸢。可笑的是,她们不是普通人,也一辈子成为不了普通人。这就是命,不得不认的命。

想到那个时候,慕絮儿闻言,眉头轻皱,尔后慢慢的道:“咱们这些穷苦人,不是向来如此吗。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眼下尚不能够周全,谁还能够顾及将来。姐姐和我们不一样,起码姐姐还有一身武艺傍身,只是苦于户籍压在这军营里,所以才行动不得。我们就不一样了,早已经成为了这里面的人,想要脱身,估计已然不可能了。”

没有想到昔日玩笑般话语,如今却变成了现实。果然到了这个时候,想要脱身,依然不可能。慕容絮儿原本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家闺秀,为何她要承受这些,承受她本可以不去承受的东西。为何,为何,明明这些事情该发生在自己身上,为何承受的却是慕容絮儿。

慕容絮儿为什么要帮助自己,为什么要顶替自己。倘若那日,是自己跟着那个所谓的昏君进去,躺在这里的大概也不是慕容絮儿。明明自己只不过是微微的帮助了她,何必让她用命来换,真的是何必。

记得曾经问过慕容絮儿是否怨恨和自己相遇,毕竟遇见了自己才让她进入了这样的环境。慕容絮儿倒是一副完全不在意的模样,她笑着道:“野轩火,我想做你的妹妹,真的。所以我很感谢老天让我遇到你,真的是很感谢。遇见了你,我才发现,世界上能够真正征服别人的,永远不是暴力。”

容絮儿还记得那一年是高利贞十三年十月,那一年黄河决堤,数万人流离失所。举家迁离,不重要的东西自然会被丢弃,她也不例外,被自家婶婶丢在村口。自那日起,她成为了一个真正的乞丐。

两年就这样过去了,她觉得自己也渐渐喜欢上了这种生活。整日懒洋洋的躲在墙角,任他人鄙夷或同情的眼光在阳光下围绕自己的身上打绕。阴凉天则更好,可以和神明同在一个屋檐下睡觉。

小小的慕容絮儿觉得这样真的很好,什么也不用思更不用想。就这样躲在墙角,任暖和得阳光在自己身上跳耀,真好。偶尔天上还会刮来一阵微风,替自己将苍蝇吹跑。慕容絮儿觉得她真的是喜欢这样的日子了,虽然唯二的遗憾就是,首先不能够保证每一天都填饱肚子,其次会被人逐出城去。

比如那日,一阵喧闹声起,几个满脸横肉的小兵儿又走来高声喝道:“乞丐们,你们给爷听好了。打明起,你们这些叫花子全给我滚出京城,否则,爷见一个砍一个。爷手里这把刀可不是吃素的。”

于是慕容絮儿不得不离开她睡了一年多的京城,去外地寻另一个睡觉的地儿。但是肚子饱了才好上路,而且这一走不知何时才能回,所以再离开之前,她又去了一次天象馆。和天象馆结缘是因为那里面有一个善良的野轩火,总是笑着待人,而且不会带着有色眼镜看人。

天象馆野轩火看到慕容絮儿走进店里来一脸笑意的对她说:“小溪遥来了啊,先把后院的柴火劈了去。等劈完柴,我请你吃好吃的。”天象馆的野轩火熟知慕容絮儿的个性,这个人虽然身为乞丐,却并不是白白的吃人家的食物。

慕容絮儿点点头,快速的穿过厅堂,走到后院去劈那小山似的柴。歇息的时候,眼角撇到柴房的一角,那里面堆着小山一般的柴火。果不其然,这个野轩火,又在做这样的事情。不过也好,这样的话,她才会安心。

不一会儿,野轩火拎着一个篮子,满脸含笑的走来,蹲下身堆着躺在地上歇息的慕容絮儿道:“怎么样,工作做完了没?如果做完了,咱们就可以开饭了。你可是有一阵儿未曾来过了,怎么去云游四海了?

慕容絮儿不答话,只是将手伸了过去,野轩火一笑,递过一篮子来。打开盖子,很丰盛的晚餐,慕容絮儿用鼻子闻了闻,尔后看了看各种菜的摆设。虽然看似很凌乱,像是被谁动过筷子一般,不过,慕容絮儿知道这绝不是别人吃剩下的。

野轩火怕被看穿似的,急忙加了一句道“慕容絮儿,你放心这都是客人吃剩下的。我可从来不做亏本买卖,谁出多少力,就应该吃多少饭。你啊,虽然帮我们砍柴了,不过比起在前厅忙来忙去的人,还差一些,所以只能吃一些残羹剩饭。”

慕容絮儿将盘子一一摆好,尔后快速的吃了起来,完全没有回答野轩火的话。不消几分钟,饭菜已全部落肚。揉了揉圆滚滚的肚子,慕容絮儿抬起头,结果发现野轩火早已不见,只有那只母猫阿花充满渴望的望着慕容絮儿嘴角的饭粒。

慕容絮儿想那夜在雨中也是这样的场面吧,虽然雨痕已经将画面冲刷的有些毛毛糙糙。那个时候,年近十一岁的自己,蜷在一个还有些遮蔽物的角落里,肚子咕咕的叫,如果记得没有错的话,她已经三天没有吃饭了。

那个时候,野轩火拿着一把油纸伞,提着一篮子食物来到自己的面前,慢慢道:“你还好吗,这里有一些东西,如果不嫌弃的话,敬请拿去吃吧。你的年岁和我小师妹很像,不知道她现在是什么模样?”

慕容絮儿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夺过篮子就狼吞虎咽起来。那个时候,野轩火也没有离去,就一直拿着雨伞来为两个人挡雨……

一饭之恩,结草衔环,不,是连命都搭上了。为了自己,真的值得吗?已经有了很多人为了自己死去,天,她野轩火的命一定要通过别人的命来换才可以活下去吗?好,如果老天爷选择了让她野轩火活下去,那么她就不能够白活。

野轩火站起身来,慢慢的用手为慕容絮儿刨了一个坑,尔后轻轻的将慕容絮儿放进里面。她没有给慕容絮儿立碑,这块碑,她先欠着。总有一天她还会回来这里,总有一天,她会告诉自己的好姐妹,有些东西她会还给她,绝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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