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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书名:我撕碎的青春 作者:千年白虎 本章字数:2856

更新时间:2014年09月30日 21:08


我叫joy,这是认识张明月以来才取的名字。其实我原来的名字叫张星驰,和那个电影演员同名不同姓。

以前我非常喜欢自己的名字,因为和明星同名嘛,但是自从家人给我准备了那样一个经济婚姻之后我就非常恨自己的姓名,到处流浪时我总给自己取不同的名字。

我非常恨自己的爸妈,竟然为了一个破公司逼我和一个傻子成亲。这件事情我一辈子都不会忘掉的!离家出走就是要忘掉家里的一切,所以当有人问我姓什么的时候我就说自己姓纳兰。从小我喜欢纳兰容若,感觉他亲切的就像是一个大哥哥,现在不喜欢自己的姓时当然就姓了他的姓纳兰。

不过认识认识张明月以前我给自己取得名字都是汉语,或者是汉语加字母。有一次我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纳兰QQ。这个名字我用了好久,因为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这个名字也是世界上最奇特的名字吧。

我流浪到香港的日子比张明月流浪到香港的日子只早了几个月,但是这几个月我就已经把香港的所有城市弄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了。

那时候我脾气很差,差到有时候自己都可怕。记得有一次去一个饭店吃饭,那是一个夏天,吃着吃着就吃出来了一个苍蝇。当时我非常得意,因为在那次之前我已经好久没有闯过祸了。

那碗饭已经被我吃的差不多了,一想到自己这只亲爱的苍蝇让我有祸可闯我高兴地差点儿背了过去。在长期流浪的生活中我已经学会了非常成熟的表情,那就是让自己的任何表情都不能被别人看出来,就是虽然你很高兴但是脸上要表现的好像吃了一口苍蝇似的。

我刷的一下子站了起来大声喊:“老板,你们店里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板看到我就被我脸上的表情吓得颤抖,我知道自己现在的表情可以吓死一头牛,这使得我非常得意。流浪的日子有时候会吃了上顿没下顿,在这样的情况下要生活下去就必须会点儿生存之道。我修炼的这种冷漠的表情为我挣了好多银子!

“小伙子怎么了?”老板就是老板,这人的道行只比我浅一点点,虽然非常害怕但脸上还是有七八分自信。

我卷起袖子扯开嗓门咬牙切齿地大喊:“怎么啦?你自己看看怎么啦,为什么每次来你们店里吃饭都能吃出活着的肉?这已经是今天吃出的第三只苍蝇。”

周围的人一听立马叽叽喳喳地讨论了起来,有的开始大骂老板。

老板这时的脸立刻黑成的超过了包公,“小伙子,说话是要付出代价的,你可不要乱说。”

我把碗推到拿到另一个桌子上说:“大哥大姐,你们帮我看看我有没有撒谎?这碗里到底有没有苍蝇?”

那个漂亮的大街一看立马就尖叫了起来:“啊,怎么会有这样大的苍蝇?”

我赶紧哭丧着脸说:“大姐姐,我已经吃了这样大的两只了呀!”我撒娇的功夫简直超过了一般的女孩子。

许多人都发出了惊讶的声音,老板站在那里气的差点儿背过气去,因为经过我这样一闹他的店肯定好几天都不会有人去吃饭。

这时和那个漂亮女孩在一起吃饭的帅哥盯着我大声问:“小兄弟,你刚才说每次来这家饭店吃饭都能吃出活着的肉是什么意思?”

不愧是帅哥,不过他再帅气也在这场戏里只是一个配角,而我才是正真的主角。

“唉,别提了一提起来我就伤心。”这时我脸上可怜的表情就算是白毛女见了都会含恨而死。

这时一位大妈级别的人站起来说:“小伙子,你就实话实说吧!今天这样多的人在这里他是不会把你怎么样的,再说他们店里的饭出现了苍蝇就算是打官司也是他们输。”好多

人都对着这位老板摩拳擦掌,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

在大家的拥护之下我决定说出“实情”。

“每次我来这家饭店吃饭都能吃出苍蝇和小强之类的活着的肉,我向老板反映了好多次可是他从来都不理我,有一次还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我家里穷只能吃这种饭。”我撒谎简直不打草稿。

“小子,怎么可以这样说话?我看你是来找麻烦的。”说着便卷起袖子准备打我。

可是我说谎的本领实在太厉害了,好多人都相信了我的话,可能我的长相看上去就根本不是会说谎的人。大家现在看到他要打我便个个站起来开始和他对战。有的甚至把碗里的饭朝老板头上泼去,有的直接上去揍他,我走过去狠狠地踢了他两脚,慌忙之中赶紧趁机逃跑,并且顺手牵羊地带走了老板一天辛辛苦苦地赚来的钱。

那天我饭也吃饱了,钱也得到了不少,狠狠地踢了那老板两脚。心情好的不得了。但是我知道从此再也不能在这个城市待下去了,于是我只能连夜坐车逃走,去另外一个城市生活。

流浪的时间里我没心没肺,心和肺早就在家里的时候被爸妈割掉了。幸好他们把我的心肺都割走了,要不我的流浪生活就没法进行下去。因为没心没肺所以他们每次寄来的生活费都被我花的一干二净!流浪的生活是非常辛苦的,所以当我那次在香港看到张明月时才会想着去帮助她。

其实帮助她还有另外的原因。张明月在学校的时候写过几本小说,她的小说看的我几度差点儿流泪。感觉她就是我的知音,当然这个还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最重要的原因是她本身,那天晚上她拖着笨重的行李来到了广场上。那时候我正在广场上瞎溜达,从她的行李箱来看她是当天晚上刚刚到香港的。

可能是旅途劳累的原因吧,她看上去非常疲劳,脸色非常苍白。修长而乌黑的长发自然而然地披在肩上,脸上的倦容丝毫不影响她的美,反而给她添加了西施一样的美。

她大大的眼睛到处张望好像是在寻找着什么,她的眼睛使我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在广场上转了一圈后她开始唱歌。她唱的是一首郑源的歌曲,就那一首歌她就唱了整整三个多小时。

她的歌喉不像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但是却另有一种风格,同样的一首歌竟然被她用好几种音调唱了出来,但是不管那一种都带着深深的忧伤。从她唱的歌和她的眼神里我就知道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每个流浪的人都有一段故事。

看着她的行李箱我一切都就明白了,突然间也想到了自己的故事。久违了的同情心迫使我上去跟随她的歌声跳舞,我知道自己很有跳舞的天赋,曾经老师告诉我我不当演员实在浪费了。

和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进过我的加入,有好多喜欢跳舞的人开始加入来跳舞。不一会儿她面前的那个小箱子里的港币堆的跟山一样,看着堆满钱的小箱子她紧紧皱着的眉头终于舒展了开来,不知为什么我也跟着她高兴了起来。

当她拿着钱准备走的时候我不由的跟在了她的身后,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出这样奇怪的动作。有好几次我提醒自己那个女孩和我没关系,但还是身不由己地跟了上去。

和我猜想的一模一样她拖着行李箱来到了一个招待所。看来她确实是没有钱,看着她进去后我还是不愿意离开,我站在那里足足站了五分钟确认她已经找到住的房间之后才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她住的地方离我的非常远,走在路上我满脑子都是这个忧伤的女孩。于是我想起了自己的故事,不知道她经历了怎样的故事才变的这样忧伤,躺在床上我不断地在脑海里琢磨她的故事,难道她也是被家里人逼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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