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玄幻奇幻 > 无痕剑尊

正文 第三十四章 初入凡城

书名:无痕剑尊 作者:醉苑凡城 本章字数:1965

更新时间:2013年12月02日 23:31


浮华尘世浮华人,浮华尘世思醉苑,天上人间念凡城。太多太多的人在人生路上飘摇沉浮,总是思念着有个让人长醉的地方,浑浑噩噩过上一辈子。有的人拼命追求物华生活,然而追逐到了,反而思念那平淡的凡城小楼,欢声笑语的小小生活。

“小天哥,我走不动了,你等等我”!一个女孩的声音在城门口响起,穆记天停下脚步,回头微微一笑,说道“小悦,怎么这么快又走不动了,快跟上天哥,进城后天哥给你买好吃的”!穆记天一边说,一边拍了拍肩上得包袱。那个包袱已经不是刚刚下山的时候随便用破布做的那个,这是冷悦给他做的,而且还可大可小,穆记天用起来十分方便。

穆记天说的这些话他一点都不在意,冷悦也不在意,不过他们不在意不代表有心人不在意。此时一个手拿两把短剑的少年正看着穆记天的包袱,嘴角划过一丝笑意。

“无轻,行动,有目标,还有一个美女。”手拿短剑的少年对一个扇着扇子的少年说道。少年身穿绿色长衣,一头乌黑的头发油亮油亮的,眼睛闪烁着狡猾的光芒,手里抓着一把六叶扇,正潇洒的在扇风,这个样子,不知要迷死多少豆蔻少女?看上去,两人似乎根本没有多大交集。一个是地痞小流氓,一个是翩翩正公子。

“哼!看我的”潇洒的少年把扇子合上,走到穆记天身边,眼睛看着冷悦,露出迷人的笑容。

看到这殷切的笑容冷悦不禁脸红,歪着脸,躲在穆记天身后,不敢抬头。

穆记天也觉察到了冷悦的异样,一反脸刚好看到旁边少年的眼神,不禁大怒,心想有个美女跟着我有错吗?居然敢这么明目张胆的看,不教训你你不知道我穆记天的厉害。当即一脚踢在绿衣少年的身上。

“啪”少年被穆记天一脚踹倒在地上,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虽然一早就看到穆记天手中的剑,但是他一点都不在意,在这新月城,带刀带剑的人多了去了。但是,这一下,他不得不震惊,因为他很相信自己的防踢打。现在居然被别人一脚就踹飞了,可想而知那是多么大的力。

穆记天也很吃惊,因为在山林里苦练的缘故,他的力气早就变大了,就连剑法也比以前精湛不少,从他大挫匪徒就可以知道。这一脚可是用尽全力踢出的,按理说应该要被踢飞才对,现在人家居然只是一个跟斗。

就在两人还在彼此惊诧对方实力不凡的时候,一个极为不和谐的身体从人群中跃到穆记天的身边,一把抓住他肩上的包袱。“给我拿来吧”穆记天的包袱被一个和他差

不多的少年抢走,穆记天顿时大惊,但一个新的猜测在穆记天脑里闪过“骗局?”这事穆记天的第一反应。都说江湖险恶,现在看来,果然所言不虚。

这事,穆记天马上拨开人群,朝那个短剑少年追去,身影移动如风,在小小的新月城们卷起了层层飞灰,漫漫的尘埃在空中漂浮。

“笨蛋,老是犯同样的错误”躺在地上的少年冲穆记天奔去的方向大骂到,脸上充满焦急。

“你别担心,我小天哥不会伤害他的,只要你们把东西还给我们就行了”!冷悦似乎不知世事炎凉,安慰似的向潇洒少年说道,还眨了眨水灵灵的大眼睛,看得潇洒少年一阵的清魂。

“你个小瘪三,打不过我还敢偷我的东西,你也不打听……”穆记天本来说打听他在江湖上的名气的,可是突然想起自己没有什么名气,就说到这里停止了下来。

一把把包袱搭在肩上,穆记天潇洒的掏出一块金叶子,向少年丢去,整个过程潇洒而不带一点拖沓。

“我说你们也真是的,就不会去找点事做,居然来偷东西”!穆记天大义凛然的说着,好像这些是他管似的。

“少侠,我错了,我不该偷你的东西,但是在这个乱世,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我也难找谋生的事做啊!”接过穆记天的金叶子。少年把短剑插在衣服的庇护处,开始向穆记天叙述他的成长艰难史。

我是孤儿,我们从小到没人照顾,整天偷偷摸摸的也是为了吃饭…停!穆记天一声大喝,算了算了,你走吧,以后别在干这种事了。穆记天叮嘱一句就要走。

“少枫,少枫”一声呼喊由远及近,脚步声慢慢向穆记天这里走来。

(凤鸣轩首发)各位书友有没有等今晚的更新呢?大家是不是隐隐猜到了故事发展的有关情节呢?李璟,就是南唐中主,接下来会有南唐后主李煜的出场哦,不过大家暂时别吐槽,说实话吧,篡改历史还是很累的,小城在这里改了南唐的历史,所以如果是没有学过南唐历史的亲亲们请相信正史哦,小城这个是为了故事发展的需要改编的。另外,给大家说个事,小城的剑尊是写完了的哟,只是更新有点慢。还有小城的最新书《天孤》,已经注册了,就等剑尊更得差不多就开始新章节了。大家多多收藏,推荐!投点票票支持下!谢谢了哟!别嫌小城麻烦,再给大家说个事,你们如果有喜欢的小说人物名字,可以在书评区发表评论,小城看到了,会给你们插入小说故事情节中哦,到时候你喜欢的小说人物就会在小城的书里出来了。求一票,有木有!

下载APP看小说 不要钱!
(←快捷键) 上一章 返回目录 (快捷键→)
游戏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下载畅读书城

下载APP 天天领福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