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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端 新的开篇

书名:离别之殇 作者:雪影流轉 本章字数:3578

更新时间:2013年11月15日 20:23


在这个时代,我已经住了多久了?很久了吧?不知在两千多年后的那个世界怎么样了。

我所在的地方是蜀国的一片深山中,而我,叫做虞婧。

清晨的雾霭配着山间葱葱树木,风景姣好。但对于隐居多年的我来讲,根本就提不起兴趣。

我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收回视线。

转头,视线落在摇椅上那个只有我看得见的美丽少女。

我轻轻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渺魂。”

“啊!”还在睡梦中的人尖叫着跳了起来,也把措不及防的我吓了一跳。

她看到是我,揉了揉额角问:“什么事啊,大姐?一大早的吓死我了。”

我定定看着她平平问道:“睡得好吗?一晚上都谁在摇椅上,还大开着窗户。”

她揉了揉肩膀回答:“你看我这样子不就知道如何了。”说完她走下了阁楼轻巧地问:“吃什么?炒鸡蛋?炖山鸡?蒸馒头?还是蘑菇炒菜?”

我顿了顿,叹了口气像是没头脑般问了句:“这样真的好吗?你身为时空守护者,触动了茫茫宇宙中的空间。”

她的脚步停了下来,转过头,眉毛上挑答:“我决定的事,你无需多管。我有我的选择。”然后转头继续若无其事地说:“那早餐还是吃两个煎蛋,一杯牛奶,一个馒头好了,营养多丰富啊。”

我摇了摇头,转过身看向天边鱼肚白的光芒,多美呀,这个时空。

在两千多年后的世界,是看不到这样的天空的,蓝的如宝石,白云白得如透明,水,清澈地可以看到底。在那个时空里,天空中飘满着灰粒,空气污浊不堪,连湖水也是脏的如放了几天的洗衣水。

这一切都是因为人类犯下的无法弥补的错误,而惩罚也来临了,先是棘手的传染病,再是由于各种金属造成的水污染导致人类的水源短缺等等等等。

但是那个时代科技特别发达,只可惜再也看不到地球的原本面目了。而我,本是那个时空的试验品,一个非法克隆组织的成品,克隆人。

只是在克隆时出了些问题导致我瞳孔的颜色变为了这等动人却又诡异的红。

后来,他们发现我的智商可以堪称是一部活的电脑,便打起了利用我叛国的主意,我不屈服,于是逃出了那里,逃到美国了。

之所以如此决绝那还是因为这里还有一个我不想面对的“生物”。一个伤我至深的男人,视我为玩物的男人。问他:你可曾喜欢过我,那么一点点。

他答,他是对我红色的眼眸和我还年轻貌美的外表产生了兴趣从而来取我欢心。于是我便自毁双眸,戴上个假眼睛。

到了美国,有一次,我被绑架了,正当他们因为身上钱财太少而要杀人灭口时,渺魂出现了。随后我便穿越到了这个时空。

我还记得我一阵晕眩后就来到那个漫天星星的时空,渺魂对我轻轻一笑,将我一拉,便神奇地穿越到了这里。

再次睁开眼,发现我的眼睛居然能够看到了,而我红色的眼眸再次与我的骨肉紧紧相依。

我也从一个稚气未脱的16岁妙龄少女变为了一个十分稚嫩的6岁少女,整整年轻了10岁。渺魂告诉我,这是她将我从一个时空带到另一个时空必经的不定式副作用,同时我也知道了,原来这不是我所在的那个时空的历史,而是另一个,全新的时空。

睁开眼的那一瞬,我就发愁,以后在这个世界里吃什么住什么,是个大问题。不想渺魂这时却随便找了个村庄旁的树林里的地,挥挥宽袖,一座简单明快的木屋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并且这厮还缠着我,说什么不想回去,并施了法只让我们彼此能看到对方。

一次我去采药,披了个红斗篷。

采完药已然天黑,而这时我却十分不巧地把采了一天的药给丢了。无奈我垂头丧气地准备回去。

正在这时,道路旁的高灌木丛里发出低低的声音,我一想不对劲便走了过去一瞧。

高灌木丛中有一个9,10来岁的小男孩被一群大汉围着,他们烧着水说是要吃他。在我看到那男孩软绵绵的身体还有那不屈和绝望的眼神,心中的那根弦被一种奇妙的,无形的力量波动了。

向来不管闲事的我居然出手救了他,当我掏出我随身携带的催眠哨子将那群大汉强力催眠后现身于他的眼前……

我清晰地看到他英挺刚毅,棱角分明,稚气志气的脸庞在月光下闪烁。

他绝望的眼神中燃起了不可泯灭的希望曙光。

我被一时间看得失神。

走上前查看了他的瞳孔,那是种涣散状,明显就是被灌了药力十分强悍的迷药

但那时,我却毫不犹豫地将我辛辛苦苦自制的解毒药送进他嘴中。

看着他站了起来,我就顺便问他证实下自己穿越的事实,看到他疑惑的目光我终于肯定了,这不是梦。

另一个时空的舞台在我眼前将我拉入。

转身,不知什么时候渺魂已经站在了我的身后。

渺魂懒洋洋地嘲讽我。我不理她,欲走。她却一句话勾起了我的好奇。“你想知道你救的这个男孩是谁吗?”

原来他叫项羽,是个大名鼎鼎的人物,正是这个我救了的,眼神清澈会说话的小男孩。

我不可置信地皱起眉。回眸再次瞧了瞧他疑惑的目光,才想起来他感觉不到渺魂的所在。

于是径直走开,免得人家把我当神经病了。

“吃饭了,蒸鸡蛋与羊奶。”渺魂平平的语气唤回了我的思绪。

向前,坐下,捏起石头制的勺舀起一口鲜滑的鸡蛋,送入口中,味道一如既往的好吃。

“如何?我的厨艺堪比庖丁吧?”渺魂眨眼问。

我一笑:“庖丁最拿手的是宰牛。”

“那你说,本小姐的手艺好不好。”

“哪次吃饭你能不问这个问题吗?次次都问同一句话。”

“唉,那是本小姐谦虚。”渺魂甩了甩头发。

我差点一口鸡蛋喷了出来,咳了几下我挑挑眉,没好气地开口:“自恋也要有个度,不知道是谁天天说自己才貌双全,天下无敌来着?”

渺魂撇了撇嘴自言自语:“本来就是。”然后埋头猛吃,不再言语。

吃过早饭,渺魂又心血来潮地拽住正在洗碗的我叫:“虞婧,我们来这个时空还没去看看吧?咱今天就去了解下历史的魅力如何?”

我嘴角抽了抽,点头,默许。

于是乎,半个时辰后我们便从深山老林中骑马到达了附近热闹的街市。

街市上正逢中午时分,人来人往,十分热闹。

而由于我红色眼瞳太过招摇,惹得人们频频回头,于是我不得不让渺魂便给我眼瞳施了个障眼法。

忽然有几个人经过我的身旁与我擦肩而过。

“嗨,张兄,听说烟阁的那个说书先生回来了,咱要不去听听,他说的书,特别好!”

“呀!最近听说那个小有名气的说书先生回来了,不想是真的!”

“那还说什么?快去看看。”

我停下步伐,拽了拽渺魂的衣袖:“唉,渺魂。”

“怎么了?”“我想去烟阁看看。”“烟阁?”

在一家看起来清雅的茶馆里,我和渺魂面对面坐着,手中各捧着一杯雪山毛尖。

旁边的一扇屏风后,一位看起来有些资本的老先生正在缓缓说书。

沧桑的声音充斥耳边:“今日正午时分天气尚好,我们今天便来谈谈一位……名家,韩信。”

立刻就有人搭腔:“老先生,这人我为什么没听说过呢?您为何称他为名家?”

老先生笑了笑曰:“此言差矣,众位请先听我一一述来。”说完老先生品了口茶。我的好奇心立刻用了上来。

只听他开口讲道……

“韩信乃一介平民,家住淮阴。早年家贫,常从人寄食。此人性格放纵而不拘礼节,又无经商谋生之道,常常依靠别人糊口度日,许多人都讨厌他。韩母早逝,家穷无钱办丧,然,他却寻找又高又宽敞的坟地,要让那坟地四周可安顿得下一万家。当时下乡南昌亭长见韩信非凡夫俗子,曾多次前往下乡南昌亭亭长处吃闲饭,后因亭长妻厌嫌之故一怒之下不再去矣。韩信据城下钓鱼,有几位老大娘漂洗涤丝棉,其中一位大娘见韩信孤苦伶仃顿生怜悯,便拿出饭给韩信吃。几十天都如此,直到漂洗完毕。韩信很高兴,对那位大娘曰:‘信,定报答您舍饭之恩。’大娘怒曰:‘大丈夫不能独自谋生,我怜你才舍饭于你,难道是图你报答?’”

众人只觉可笑,那韩信看来懦夫一个,何来值得提及的价值。我好奇之心却被勾起。

渺魂见我这样奇怪地问:“你不是两千多年后的高科技活体电脑吗?怎么对这俗尘往事感兴?”

我白了她一眼:“虽说我的智商高,但不代表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如果你要让我知道这些‘俗尘往事’什么的先给我载入资料片再说。”

“不是吧,你这么厉害的也会有缺陷?”

“在说我高科技前请你别忽略了一点,我是个克隆人,存在着克隆技术的误差……就像我红色的眼睛。”说完我陷入沉默。这双瞳……

渺魂也看出了我的黯然,顿觉失口,打了个哈哈“继续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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