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今世情缘
作者:拂晓彩虹
本章字数:1119
更新时间:2013年12月27日 21:22
并写了字给我看。我兴奋极了,攥着钢笔在纸上乱画起来。
它与我以前用惯了的毛笔太不一样了。首先它有一个帽子,要想写字就要先摘帽子,写完了字还要戴上帽子,好像很讲礼貌似的。最让我吃惊的是,它有一个肚子,能喝很多的墨水,等需要用的时候,再把墨水吐出来,很有趣的,省去了磨墨的麻烦。唯一感到不能接受的是,钢笔的笔尖太硬,一写就会把纸弄破,不像毛笔的笔尖很柔软,很好用。
我意犹未尽地勤奋地“写作”了好半天,要不是妈妈温柔地劝阻我,轻轻而有力的夺去我手中紧握着的钢笔的话,我不知道要“笔耕”到什么时候呢?
就是这件破事又让大人们兴奋了好半天,我想他们一定是认为我将来必定会成为大作家,而由此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了吧?
不过,现在回头想想,这个“抓周|”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就拿我来说吧,我长大了还真是喜欢写东西的。虽然现在不用笔写了,直接在电脑上写。但是毕竟还是写,笔就是个寓意而已。因此不得不说“抓周”挺准。
因为我还不能够有效地控制我的双手,何况那个钢笔对我来说实在是太沉了,所以我还不曾很好地运用过它。直到上了小学,这支钢笔才真正派上了用场。后来,在它坏得不能再用了的时候,就彻底地退休,进了我的博物馆了。这是我的一个十分有意义的纪念品,它在有意无意之间成就了我写书的愿望。